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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发表日期:2018-11-29来源:中国科学院放大 缩小

    11月21日,中国科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京召开科技合作座谈会。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会议由中科院党组成员、北京分院院长何岩主持。

  白春礼代表中科院感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给予中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他表示,中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于1998年确立全面科技合作关系,2010年双方续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协议实施期间,双方围绕内蒙古工业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核心需求,着力推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合作成果。

  白春礼指出,当前,中科院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

  白春礼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院区科技合作的重点部署,共同推动中科院科技创新工作与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的紧密、深度融合,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均具有重要意义。中科院将集中全院力量,落实协议签署内容,将院区科技合作做实、做强、做大,不辜负内蒙古自治区对中科院的期待。

  布小林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中科院多年来给予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的无私帮助和鼎力支持表示感谢。她说,此次双方签署新一轮院区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始终保持着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当前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希望中科院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内蒙古的建设与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福生,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科技厅、包头市,以及中科院办公厅、学部工作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重大科技任务局、科技促进发展局、发展规划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人事局、科学传播局、北京分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和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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