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要闻
2月14日下午,武汉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督导委员会主任、分院院长袁志明,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分院纪检组组长曾静,以及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分院监督审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曾静主持会议。
会上,曾静宣读了《中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分党组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监督审计处处长宋海岚作《武汉分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汇报》,从宣传教育、专项检查、制度建设、干部培训等方面向各位委员报告了督导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案件的处理情况。在梳理各层级的科研道德建设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委员们对重点的制度文件进行了学习。
曾静用以案说纪的形式重点解剖了一个科研失信行为查处案例,对使用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分析,强调了在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时应规范使用文件制度确定处理方式。此外,还对科研数据管理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提醒。
会上,各位委员结合多年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验,从科研诚信的历史和现状、科研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科研人员应具备的品质和科研道德建设下一步重点工作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袁志明对委员会过去几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对各位委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分析了当前科研诚信工作的形势和挑战,对督导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要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调查处理和申诉复议两项主要职责,认真审慎、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学习,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认真系统学习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相关制度,了解规则要求、红线底线。在科研失信案件核查调查工作中发挥专业特长,做好核查事实、责任认定、申诉复议等工作。三是建言献策,一体推进分院系统工作。系统各单位承担本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积极为所在单位的科研道德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工作建言献策,进一步优化作风和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加强导师师德师风培训和研究生诚信教育,排查风险、堵塞漏洞,从而推动分院系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术生态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事业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