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下一步工作举措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3年,武汉分院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武汉分院网站、官方微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积极发布武汉分院机关及系统各研究所综合新闻、科研进展、党的建设、科学普及、媒体宣传等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武汉分院网站“信息公开”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发布“信息公开”相关信息11条。
2.通过武汉分院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官方微信“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发布信息94条。
3.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报道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系统各单位科研及产业化成果、典型科研人物以及重大会议活动等203条。
4.武汉分院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它专栏、网站共发布武汉分院系统各单位相关信息139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武汉分院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武汉分院将在国家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和院相关制度要求,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全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分院系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武汉分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