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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在湖北石首天鹅洲和长江洪湖新螺段,4头长江江豚(3雄1雌)放归长江。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工作,此举对促进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回升,推动长江江豚保护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活动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林业局、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共同主办,标志着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取得决定性成效。在此之后,水生所和保护区将对放归的江豚进行持续的跟踪观察和技术总结,以推动在湖北建立高标准的长江江豚适应性训练基地,编制野化放归软硬件技术规范,并向沿江其他省市推广,通过合适规模的江豚放归助力自然种群恢复。
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迁地保护的终极目标,是让保护对象回归到原生地实现自然繁衍生息。为实现迁地保护江豚向原生地长江干流水域的回归,近年来,湖北省天鹅洲、新螺段等自然保护区与水生所通力合作,在相关地方和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迁地保护江豚适应性训练等工作,为长江江豚顺利回“家”打下了坚实基础。经过充分论证并开展前期准备,此次在新螺段、天鹅洲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有4头从迁地保护区繁衍的江豚首次放归长江。其中,从新螺段保护区放归的2头长江江豚,于2021年4月从天鹅洲保护区长江故道迁入新螺段保护区老湾故道,年龄在5岁左右,均为雄性,经过2年时间的适应性训练,已基本适应了长江自然水域的生存环境,其生活状态已达到放归长江天然水域条件,将放归到老湾中夹上游区域;从天鹅洲保护区放归的2头长江江豚,是2022年底应对极端干旱气候实施应急处置时,从天鹅洲故道转移到网箱暂养,为一雄一雌,年龄分别为13岁和5岁,此次将转移到天鹅洲保护区长江干流石首江段蛟子河口汊江水域,先期通过围网隔离措施防止行船等人为侵害,并持续跟踪监测其自行捕食能力,待条件成熟后再引导其回归长江天然水域。
长江江豚是长江现存唯一的鲸豚类动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长江健康状况的“晴雨表”。1986年,水生所等中国科学家提出了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与人工饲养繁育研究相结合的长江豚类保护措施,为长江豚类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目前,这三大措施依然是业内公认的长江江豚保护的行动指南。
为拯救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国家在90年代设立了两个保护区——长江天鹅洲、长江新螺段保护区。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两个保护区的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工作均取得重大突破。
天鹅洲保护区江豚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从最初迁入的5头发展到逾百头,并先后向江西、安徽等地和本省其他自然保护区及科研机构输出江豚49头,成为世界小型鲸类迁地保护的成功典范。
新螺段保护区历时13年,经过系列的环境改造、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与水生所联合建成了长江江豚适应性训练基地。2021年4月,从天鹅洲故道迁入2头雄性长江江豚,启动了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适应性训练工作。两年来,它们接受了船噪声适应性训练、捕食行为重建、干流适应性训练等多项能力训练。
根据2022年长江江豚科学考察结果,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为1249头,首次实现了止跌回升,种群数量持续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这表明,我国的三大保护措施成效显著。目前,我国已建有湖北洪湖、安徽铜陵等8个就地保护区,以及湖北石首、湖北监利等5个迁地保护区或基地。这些迁地保护区种群数量约为150头,且均能自然繁殖,每年有超过15头以上江豚出生,迁地保护为江豚初步建立了一个“保种”种群,创造了全球小型鲸类保护的“中国神话”和世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经验”。
4月25日,工作人员转运江豚。新华社记者伍志尊 摄
工作人员将江豚转运至人工蓄水池内等待放归(图片转自武汉发布)
4月25日,江豚放归长江后露出水面。新华社记者伍志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