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筹建于1956年,1958年7月正式成立。1961年与广州分院合并成立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武汉分院调整为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武汉办事处,1970年该办事处撤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建制。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是中国科学院在武汉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指导、推动、督促、检查分院系统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院党组工作要求;负责分院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院系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并做好领导干部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分院系统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推动院地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负责分院机关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分院系统单位相关管理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分院系统包括7个独立法人单位,即分院机关、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水生生物研究所、武汉植物园、武汉文献情报中心。此外,还包括非独立法人的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现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武汉分院各研究所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为主。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岩土力学工程、地层信息系统、地基工程、波谱与原子分子、电离层、原子频标、数学物理、普通病毒学、生物防治、分析生物技术、大地测量、地球物理、环境科学、水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淡水渔业、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植物遗传、水生植物等。

武汉分院系统共有在职职工1800余人,从事科技人员1400余,其中高级职称7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

武汉分院系统各研究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后工作流动站6个,硕士生导师352人,博士生导师344人。共有在学研究生2147人。

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以来,武汉分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初心使命,履行院机关派出机构的职责定位,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作用。

武汉分院高度重视与地方的合作,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围绕中国科学院与湖北省政府、湖南省政府签订的《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主要工作内容,武汉分院先后与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长沙市、岳阳市、衡阳市等十多个地方政府确定了科技合作关系。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征程,武汉分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院党组各项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要求,紧紧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核心任务,迅速进入攻坚状态,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奋力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再立新功。  

(2024年4月)